用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团教育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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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建创新试点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团十四大精神,探索总结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活跃基层团的工作的新经验,探索总结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的基层团的组织机制和运行方式,建立一套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相适应的加强团组织自身建设的方法、制度, 1998年底,团中央决定,在全团部署开展团建创新试点工作。

  团建创新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五大和团的十四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把服务青年作为着力点和突破口,以服务促建设,以服务求活跃;坚持党建带团建;坚持用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极探索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的组织机制和运行方式,努力把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成为先进作用突出,群众基础巩固,运行方式有效,具有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坚强集体。

  团建创新试点工作方向是,分析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基层团组织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活跃基层团的工作的新经验,总结新形势下团的工作乃至整个青年工作的基本规律。各试点单位在诸如创新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建立健全外来务工青年的管理机制、探索服务大局,服务青年的新途径、推动服务载体建设等方面,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试点方向进行试点,取得突破,指导和带动面上工作。

  试点单位采取竞标的方式确定。具体程序是:1.有意承担试点任务的县、市(区)团委自荐。条件是:(1)有思路明确、富有创新、措施有力、切实可行的试点工作方案(主要是回答怎么试);(2)同级党委同意并大力支持。有意参与竞标的团委向团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和团中央组织部同时提出附有试点工作方案的申请报告。2、团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初审后,向团中央提出推荐意见。3、共青团全国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依据方案的优秀程度,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最终确定,并正式批复试点工作方案,试点工作正式开始。

  团建创新试点工作在共青团全国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团中央有关部门和有关团省、市、区委具体负责。团中央建立试点单位联系制度,有关职能部门作为相关试点的责任联系部门并相对固定人员,采取重点联系、定期指导等方式,加强对试点单位的领导。团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参照团中央的做法,开展基层团组织建设创新试点工作,并把团中央的试点作为自己的试点单位,确定联系部门和责任人。

  1999年团建创新试点工作:1998年12月,团中央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团建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各省级团委申报了91个团建创新试点候选单位,经过层层筛选,反复比较,严格审定,按照农村、社区、企事业、学校四种类型,团中央从中精心确定了25个试点单位。

  1999年5月,团中央在京召开了团建创新试点工作启动会,崔波同志到会作了重要讲话。会议提高了团建创新试点单位认识、明确了试点任务、理清了工作思路。

  组织部与相关战线部门加强了对各试点工作的指导。对于各试点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简报》上予以刊发,并注重了实践探索与理论研究相结合,及时了解掌握试点单位的工作情况,把试点的具体成果上升到理性认识,对基层团建规律性问题进行了深层次探讨。

  2000年团建创新试点工作:团建创新试点工作进一步深化,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2000年9月,在各地申报的55个团建创新试点候选单位的基础上,团中央确定了团河南驻马店市委等27个单位为第二批全国团建创新试点单位,试点方向涉及推进团的基层民主建设等13个方面的内容。

  2000年11月中旬,团中央在深圳召开了全国团建创新试点工作现场研讨推进会,总结交流了首批全国团建创新试点单位的创新成果,并对今后团建创新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2001年团建创新试点工作: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和团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继续深化团建创新试点工作。重点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制度创新和加强团员意识教育,对第一、二批全国团建创新试点单位的工作进行总结交流,对即将结束试点工作的首批全国团建创新试点单位进行总结表彰,确定了第三批全团团建创新试点单位25个。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关有关战线部门齐抓共管基层团的建设,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的建设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宣传和指导力度,推动团建创新试点工作在面上进一步展开,在基层进一步深化。

团建创新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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