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会员:
全国乡村青年歌手大赛是共青团中央主办的旨在弘扬民族文化、促进先进文化建设,展示新世纪青年风采的全国性赛事,现已连续举办四年,取得了圆满成功。大赛推出了一批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工作在农村、深受广大农村青年喜爱的青年歌手,在全社会产生了广泛的影响。目前,第四届全国乡村青年歌手大赛已拉开了帷幕。本届大赛的主题是"弘扬优秀民族文化,展示时代青年风采",参赛对象是16岁至35岁的青年,比赛分设传统民歌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三个组别,全国复赛及决赛将于下半年举行。经与大赛组委会协商,中国青年乡镇企业家协会决定,组织本协会会员推荐本单位青工参加第四届全国乡村青年歌手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与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国际和国内竞争日趋激烈,同时,我国现代化建设也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一个企业如何更广泛地扩大社会影响,更积极地吸引社会上的优秀人才加盟,更大限度地增强自身的社会竞争力已成为企业负责人必然思考和探索的重大课题。为此,协会通过组织会员企业推荐本企业员工参加青年歌手大赛这一活动,为会员企业提供一个培养员工团队精神,培育企业优秀文化,展示企业时代风采,扩大企业社会影响的良好机会。
二、推荐选手参与办法
(一)凡中国乡镇企业家协会会员均可推荐本企业的青年员工参赛,推荐条件附后。
(二)每一种唱法可推荐1名选手(或演唱组合),企业文化开展得较好的企业可适当多报。本通知及资料可在www.cryn.net.cn网址查阅。
(二)为使更多的企业能参与到本活动中,更好地展示企业文化,扩大企业影响,协会还将接受已卸任会员企业推荐的符合参赛条件和要求的选手。
(三)推荐选手时须提交下列材料:(1)推荐表;(2)歌手身份证复印件;(3)歌手个人简历(初中以后的简要经历)20份;(4)演唱录像带;(5)参赛歌曲词谱(汉语歌词、简谱、词曲作者,A4纸张打印)及歌曲来源等背景情况介绍20份;(6)4张2寸彩色免冠标准照片和4张5寸彩色演出或生活照片。
(四)推荐材料请寄到中国乡镇企业家协会秘书处(地址:北京市前门东大街10号,邮编100051,电话:010-85212028带传真、85212023),截止时间为2003年7月15日。
三、有关事项
1、高度重视,积极推荐。各会员企业要将此次活动,作为传播本企业文化,团结凝聚青工,展示本企业风采,扩大本企业社会影响,培养企业优秀青年人才的良好契机,给予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推荐工作。
2、把握时机,扩大宣传。各会员企业要大胆探索本企业文化的发展方向,通过各种形式扩大本企业的社会影响。有条件的企业,也可积极承办或协办本次大赛,通过这一平台多层次多角度地展示本企业的形象,以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人才效益等多方面的收获。
附件:1、第四届全国乡村青年歌手大赛有关情况简介
2、第四届全国乡村青年歌手大赛选手推荐表
中国青年乡镇企业家协会秘书处
二00三年六月六日
|